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

FOR 胖子 2

胖!我在3/27時寫這簡訊~今天我們一起在妳工作的空檔去吃了不怎麼樣的生魚片
吃了十一街!寫這簡訊只是想說我很喜歡有妳陪的時間回屏東後這情景~
可能會變很少~
對了!在妳看到這簡訊前~如果我們又吵架了妳就忘了吵架的事~
妳知道的我們總是吵個不停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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